张振兴 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
一、引子
最近,有媒体报道了渤海银行与其“信托股东”之间的二次增资配股纠纷事件,六年前,天津信托发起“渤海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五亿元参股渤海银行,首创以信托方式引入自然人参股股份制商业银行。今年3月,渤海银行称:“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渤海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能继续参与渤海银行本次增资”(《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3月25日第9版,《信托股东突遭“出局”渤海银行二次配股生变》,记者郑智);受益人则认为,渤海银行第一次增资扩股在信托计划参与的情况下,仍然获得审批,本次增资扩股,渤海银行不能以国家有关部门文件为由剥夺信托计划配股资格。双方争执不下,该信托计划也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