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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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华网讯(记者王兰)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年吉,副主任张殿纯、王公聚、郑继涛、韩忠义、张显录,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鞍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尹利,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洪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景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香,副市长秦国夫,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军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议由韩忠义、张显录分别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发改委主任杨凯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财政局局长韩义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鞍山市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秦国夫所作的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建设总体情况的报告、关于鞍山市青山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杨力所作的关于开展城区警务改革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鞍山市全面建设法治城市暨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韩忠义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鞍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任命赵红巍为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颁发任命书。

  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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